校务公开
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学

各县(市)区教育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学校:

    近年来,随着学校文化建设在我市的深入推进,学校社团活动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了一批深受学生喜爱的社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焦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特色学校建设,规范和促进我市学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创设更多有利于学生自我选择和个性爱好需求的平台,培养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合作的发展意识与自我教育的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焦作市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社团是学生活动的主要阵地,社团建设所具有的实践和教育功能,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途径,可以增强学校德育建设工作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是传承和培育学校文化的客观要求,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给学校文化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能促进学校文化多渠道、深层次、高质量的发展。一所学校长期形成的文化积淀、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可以通过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加以传承。

    (三)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是深化课程体系建设,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的需要。社团建设是开发学校课程的重要支撑,也是特色学校建设的突破点。

    (四)加强中小学生社团建设,是形成我市学生文化的需要。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具有群体凝聚功能、思想教育功能,是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活动,能充分调动中小学生共同的兴趣和积极性,使他们在社团活动中发现自我、展示自我、主动发展、幸福成长。

    二、明确目标,整体推进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小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推动中小学学生社团在活跃学校文化、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建设目标:以“让每位学生每学期都能参加一个自己喜爱的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到社团活动中,力争到2014年底,全市各中小学达到每班拥有1个社团组织,逐步形成“以学生自主选择、实施为主体,以教师有机引导、服务为手段,以学校大力支持、引领为保障,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和需求”的社团活动的课程化实施。

    (三)主要任务:整合、发掘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社团,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多彩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建设管理并重,丰富校园生活,提升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学生社团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课程化、品牌化之路,努力把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课堂、实践基地和展示自我的大舞台。

    三、完善管理,规范实施

    (一)完善领导机制。各校要将学生社团建设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建立学生社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社团的开发建设、活动策划和组织管理等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具体部门管理,专人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关心支持。要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切实为学生社团配备专业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鼓励聘请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专业人士和家长志愿者担任学生社团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

    (二)加强组织构建。各校要立足校内外实际,筹划建立数量规模适当、不同层次的社团,形成班级社团、年级组社团、学校中心社团、草根型社团、精品型社团相互衔接的社团组织体系,确保每位学生,尤其是三年级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学生搭建展示个性特长的平台。组建学生社团可以由对某一方面感兴趣的同学自发联合组成,人数可多可少,也可由学校在广泛组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结合学校传统项目、特色项目、素质教育、师资优势,根据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以及学科延伸拓展的需要,指导学生组建相关社团。要避免社团规模过于庞大、单一化倾向,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三)修订制度章程。各校要加强学生社团的自主化管理,依据本意见及《焦作市中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制定校本化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保证社团活动时间,在社团成立、审批、活动开展、权利义务、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实现社团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活动是社团的生命。学校和指导教师要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社团章程》,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特长,独立自主地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

    (一)活动设计。要顺应需要,贴近生活,灵活多样,不拘一格。要体现通俗性、高雅性、益智性和趣味性,体现学校文化精神,在活动策划、组织、总结等环节中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二)活动领域。要体现广泛性、多样性、实践性,善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多方面的素质,可以涵盖文化类、科技类、实践类、公益类、体育类、艺术类、技能类、娱乐类等多个领域。

    (三)活动组织。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互动性,深化中小学学生社团的实践体验环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社团实践活动中寻找到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份体验。要突出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激励学生表达观点、张扬个性,真正成为社团的主人。

    (四)活动范围。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社团活动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随机举行;可以是校内活动,也可以深入新农村、工厂、企业、机关、社区、场馆等进行参观、考察,增长见识。

    (五)活动效果。要指导中小学生在社团自治自理、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拓宽视野,加强交往,增强体验,提高综合素质。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优秀社团评比、社团活动展示等,进一步活跃社团文化,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注入活力。对于社团中的骨干成员应加强培养、引导和激励,发挥他们的特长,增长他们的才干,使他们起到带头引领作用。

    五、提供保障,和谐发展

    (一)落实保障机制。各校要通过政策保障、强化宣传、评优树先等举措,为学生社团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空间。要通过各种途径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表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社团活动时间及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与周边社区、街道公共单位密切配合,扩大学生社团活动范围,促进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

    (二)完善评价机制。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是实现学生主动参与社团活动,达成社团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各校要以育人功能、组织过程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积极探索中小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情况的考评机制,科学评定学生社团的建设和活动情况。要将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要完善社团辅导教师的评价机制,将辅导教师对社团的指导纳入教师工作量和学校绩效考核。

    (三)优化激励机制。各校要鼓励中小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团活动,使中小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正常化,活动形式多样化,活动组织规范化。要创造条件,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个体、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从2014年起,焦作市教育局将每年举办一次社团工作总结表彰及“优秀社团”展评活动,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分享交流。参照《焦作市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办法》(附件2),评选表彰焦作市中小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先进个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成员。

    (四)建立创新机制。各校要顺应时代要求,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研究学生社团发展的规律,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格调高雅的社团活动,使社团成为培养学生兴趣、引导学生需求的阵地,成为课堂的延伸和补充。要整合地方资源,积极创新,培育特色,提升层次,努力打造一批立意新、品味高、策划好的社团活动和精品社团。要积极研究跨校际社团活动、网上社团活动、协调社团内外关系等课题,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社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

    各校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将学生社团建设作为学校实现内涵发展、彰显学校特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要求,加强组织管理。要逐步探索学生社团建设的新途径、新方式,及时总结社团建设发展的经验,整体推动社团建设和谐发展,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的精神乐园、成为学校文化建设的亮点、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附件:

焦作市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方案

   

    学生社团活动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自主开展的学生组织,是学校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各校通过构建多元、开放、富有活力的课程体系,拓展教育资源,涌现出了一批学生喜爱、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充分展示学校社团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努力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培养健康快乐的好学生,焦作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焦作市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焦作市辖区中小学学生社团

    二、评选条件

    (一)组织规范。社团由兴趣爱好相同的中小学生自发组成,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依据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自主开展活动,有响亮的社团名称(社团名称下的活动内容只能为具体的某一项活动),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成立并运行一年以上,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

    (二)活动丰富。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设计要体现实际需要,贴近生活、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活动组织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参与活动策划、开展、总结等环节。活动范围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随机举行,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进行参观考察。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10次。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

    (三)保障健全。有专职、兼职的师资队伍,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校外拓展空间,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社团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四)特色突出。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校内具有知名度,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吸引力。通过社团活动,提高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评选类别

    (一)学科拓展类:古诗诵读、读书社、文学社、数学研究、英语口语交际、时事政治、历史风云等。

    (二)科技类:信息技术、模型制作、少年科学院、少年农学院、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等。

    (三)文体类: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小主持人、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话剧戏曲社团、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社、编织刺绣社、篮球社、轮滑社等。

    (四)综合类:护绿小组、红领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少年交警队、小记者团、交际口语协会等。

    四、评选要求

    (一)完善机制。各校要将中小学社团建设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建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社团课程的开发建设、活动策划和组织管理等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并由德育处(政教处)、教导处(教务处)具体管理,办公室协同管理。要切实为学生社团配备专业指导教师,把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要拓展校内外教育空间、发掘社会教育资源,鼓励聘请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专业人士和家长志愿者担任学生社团荣誉社长和志愿辅导员,指导学生社团建设,使学校社团建设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进行有机地融合,形成教育合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社团活动课程。

    (二)加强建设。各校要积极实施社团课程建设,以“让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要立足学校实际,按照学生社团创建标准,筹划创立数量规模适当,种类齐全,年级组社团、学校中心社团、草根型社团、品牌社团相互衔接的社团课程体系,以满足学生多元发展的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可以由对某一方面感兴趣的同学自发联合组成,人数可多可少,也可以由学校在广泛组织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结合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素质教育、师资优势,结合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以及学科拓展的需要,指导学生组建相关社团,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主管理,真正把社团活动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发现自我、锻炼自我、展示自我。要引导教师根据学校的整体课程规划和自身实际有效开展社团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增强学生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修订章程。各校要加强学生社团的自主化管理,制定校本化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社团成立、审批、活动开展、权利义务、工作考核、评选奖励、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实现社团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展示交流。各校要及时宣传、全面展示学校社团建设的发展与经验,要重视积累社团建设中的有形成果。要使中小学生社团在自治自理、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拓宽视野,加强交往,增强体验,提高综合素质。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适时进行优秀社团展示评比,加强校际间的交流,进一步活跃社团文化,扩大社团在学生中和社会上的影响,推进社团课程的不断完善,努力创建一批具有焦作特色的优秀社团。

    五、评选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3-6月,各校要创设条件,通过科艺博览会、文化周展示、综合素质展示等形式进行学校社团活动展示,并依据学校制定的《社团活动考评细则》评选出学校的“优秀社团”。

    第二阶段:2014年7-9月,各学校评选出来的“优秀社团”要填写《焦作市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申报表》上报县教育局,各县教育局每个类别上报1—2个社团,上报总数不超过10个。每个社团要附书面汇报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宗旨、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及影响等,同时每个社团上报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原版数码照片,不压缩),校长推荐信,指导教师评价表、评选注册申报表。

    第三阶段:2014年10-12月,焦作市教育局组织评委会进行注册、登记、综合评选,按照类别表彰一批焦作市中小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先进个人(负责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成员,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打造焦作特色的社团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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