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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40号)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各省将疫情防控有关具体信息进行日报。各地、各单位请于2月4日起,每日16:00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见附件1、2、3、4)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扫描件发至邮箱:LY@haedu.gov.cn。 另:确诊病例详细信息以正式报告形式上报厅体卫艺处(传真:0371-69691753,邮箱:hntwyc@126.com),报告内容应包括:上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所在学校(年级)、家庭地址、就诊医院 、确诊日期,患者的接触史、病程及治疗经过。 联系人: 魏宇(附件1统计表填报咨询) 电话:0371-69691252 张雪媛(附件2、3统计表填报咨询) 电话:0371-69691753 魏恒(附件4统计表填报咨询) 电话:15036081105 (为方便分类下载、统计数据,请各单位在发电子邮件时,分别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注明文件标题!)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信息汇总填报表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情汇总填报表 3.个体病例明细情况表 4.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实训师生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省教育厅代章) 2020年2月3日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信息汇总填报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0年 月 日
说明:在校学生情况是指注册学籍在校生学生总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情汇总填报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0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需每天更新,表中各项数据为当天汇总数据,不是对比前一天新增的数据,请特别注意!2.“医学隔离病例”指被收治于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的病例,居家隔离者不应包括在内。3.发热情况,应包括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有关问题可直接在“省辖市体卫艺疫情直报群”及“河南高校疫情防控联络群”中沟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附件3 个人病例明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说明: 1.填写要求: 类别:填内地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内地教师、港澳台教师、外籍教师、离退休教师。 教育类别:填地方普通本科、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病情分类: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治疗情况:填治疗中、治愈出院、死亡、排除疑似、转入确诊病例、其他。 病程:100字内,可含发病日期,病状情况,病情进展等。 2.此表需将当日新增的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详细信息填写进系统,每个确诊及疑似病例填写一条记录即可,以后每天更新之前填报的确诊及疑似病例的治疗情况,并在表格的“治疗情况”一栏选择当日病例情况:治疗中、治愈出院、死亡、排除疑似、转入确诊病例、其他。 3.第一次填报,除填写当日情况外,还需填报1月24日至2月4日16:00时基数,所报基数需与前期上报信息保持一致。 疑似病例:应是经过医院确诊的“疑似病例”。
附件4 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实训师生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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