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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教防【2020】2号关于印发中站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组工作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站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组工作细则的

通  知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践教育基地,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组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中站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组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紧贴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组工作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落细监督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中站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站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监督和检查区教育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落实工作情况,收集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违纪违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人员组成

组长:付守亮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雪玲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玉成(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员)

许冬英教育局监察组主任

王小明(区教育局督导组主任)

三、工作任务 

监督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践教育基地,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和履责情况 。 

负责人:王玉成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员)

许冬英教育局监察组主任

王小明(区教育局督导组主任)

联系人:许冬英教育局监察组主任

四、工作方式 

(一)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并公布,积极受理群众举报。 

全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组举报电话: 

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391-2952170 

举报邮箱:jcs2943941@163.com

(二)完善工作机制 。 

1.成立监督执纪组。在中站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成立监督执纪组,区属各学校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要作为本单位监督执纪组的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分管辖区范围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监督和检查分管辖区范围疫情防控工作“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线索,对违纪违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1)专人专报。区教育局和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践教育基地,监督执纪组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月12日15时前将本单位监督执纪组成员及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手机、信箱、微信等),报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组。联系人:许冬英,电话:18317276062,邮箱:jcs2943941@163.com。

(2)报送内容。是否存在不履行《关于印发全教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知》中明确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行为,重点是责任追究的七种情形;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情况。 

(3)报送时间。从2月12日开始,每天下午 16:40前,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践教育基地要向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组报送监督执纪信息。 

3.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汇总报送信息,认真研判,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推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及查处结果,经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对上报情况,监督执纪组根据需要提请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定期予以通报。 

4.建立督查督导制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值班电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区属各校切实守责负责尽责,确保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发现的失职渎职等重大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从严从快查处。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以及监督执纪组监督不严、督查不力,走形式,不作为、慢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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