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明创建 >>阻击新型冠状病毒 >> 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支部: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党员纷纷要求作贡献,许多党员自愿捐款捐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接区委组织部门通知,在全区组织党员开展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党(委)支部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工作,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捐款一般不超过100元。

2、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许多党员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党员捐款总数。

3、捐款要有序开展,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可灵活组织捐款,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自愿捐款。

4、注重宣传。在组织党员自愿捐款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典型,选树典型,宣传典型,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5、此次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6、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捐款接收上缴工作,由局党工委将捐款统一汇至区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中,经由区委组织部逐级上缴至中央组织部。党员的每一笔捐款,都要给党员本人开具由中央组织部统一式样的捐款收据。对所捐款项要严格管理、如数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每天上午9:00前将前一天下午和当日上午总数字及名单报局党委邮箱(zzjyjdw@163.com)。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13598539910

 

附件:1、党员自愿支持疫情防控捐款日报表(x月x日)

 2、党员自愿支持疫情防控捐款名册(x月x日)

 

中站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7日

 

附件2:



党员自愿支持疫情防控捐款名册(x月x日)
序号姓 名所在党支部金额
(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技术支持: NETZHE | 管理登录
seo se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