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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15 号)安排,从 4 月 7 日起,我市中小学已开始分批陆续返校复课。根据 4 月 27 日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坚决将病毒阻挡在校园之外,现就“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原则上我市已返校复学的学校“五一”期间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合理安排学生上课休息时间。

二、“五一”期间,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包括目前还未返校的学生,下同)没有特殊原因不要离开焦作市域,如确需离开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学校和所在社区备案登记。返校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并居家隔离 14 天。各学校要与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签订“五一”期间不跨区域流动承诺书,最大限度减少感染病毒风险。

三、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抓好“五一”期间师生管理,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尽量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外出旅游,不聚餐聚会,不在人员聚集场所逗留,特别是不要跨区域流动。

四、各学校要通过学校公众号、校信通、微信群等形式,将“五一”期间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

五、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级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值守规范有序。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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