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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22日以来,我市天气逐渐放晴,全市已进入灾后重建、排险除害和卫生防疫阶段。特别是洪涝灾害过后,湿度大、温度高,各种致病菌和病媒生物孳生,极易造成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洪涝灾害后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排查水灾后防疫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全面深入细致巡查排查各自辖区和单位的防疫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主要包括易受污染的池塘、水沟、水窖、积水点、地下室、车库、集贸市场、公厕、淤泥、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和自备水井等。对这些易污染的点位,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进行排查统计,登记造册,由县市区分门别类汇总后,第一时间处置,分别进行销号处置。

  二、严格技术规范,全面消除水灾后防疫隐患

  要严格按照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制定的《洪涝灾害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技术要点》、《洪涝灾害饮用水卫生安全技术要点》、《洪涝灾害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要点》和《洪涝灾害后消毒技术要点》等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灾后防疫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地的培训指导,全面做好水灾后防疫隐患,县级疾控中心结合当地情况和疾病风评结果,在受灾重点区域开展以发热、腹泻、皮疹以及呼吸道症状、急性黄疸、呕吐、结膜炎等症状监测。分析疫情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出预警。

  三、压实四方责任,共同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面抓好卫生防疫。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开展以清洁卫生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要及时清除雨后沉积淤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禽畜尸体和粪便,防止蝇、鼠类孳生和传染病传播;要及时清理排干各种积水,填平洼地,翻盆倒罐排积水,防止蚊虫孳生。要加强环境治理,搞好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对受灾地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杀,对被淹村庄住房进行消杀和安全鉴定后再安排群众返回,安置点、安置区完成彻底消杀后才能启用,对车站、医院、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行消杀。

  卫生部门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饮水监测并指导做好环境和重点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防控疾病传播;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做好禽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置和掩埋工作;水利部门根据饮水检测评价情况做好集中供水单位、水窖的水质达标整改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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