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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响应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征集“讲文明 树新风”广告通知要求,现将全文内容转发给全校师生,望大家积极参与,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应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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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增强公益广告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切实增强公益广告宣传效果,为深化文明焦作建设提供道德力量,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征集主题

  此次征集围绕“讲文明 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四个焦作”建设、做文明有礼焦作人五大主题,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选题:

  1.理想信念。大力宣扬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

  2.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

  3.传统美德。倡导爱国、敬业、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

  4.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宣传志愿服务理念。

  5.良好家风。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树立家国情怀。

  6.文明旅游。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展示文明焦作、礼仪焦作的良好形象。

  7.文明礼仪。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在公共场合友好礼让、和谐相处,做文明礼貌的焦作人。

  8.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创作要求

  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广告征集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广告作品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焦作特色,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3.广告创作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内容方面注重问题导向和矫正治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4.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创作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四、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0日

  五、征集方式

  按照上下联动、遴选推优的办法,汇集创作力量推出优秀作品。

  1.各地文明办自行组织征集原创公益广告,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遴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市文明办,要求平面、广播、影视每一类各上报5件作品。

  2.市里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3.优秀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我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使用。

  4.请各单位将各类作品电子版按要求压缩分类后统一报送市文明办,邮箱:jzgsjsgk@sina.com。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征集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三类作品,设一等奖3个(每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7个(每个奖金2000元)、三等奖10个(每个奖金1000元)。

  七、其他事项

  1.提交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

  2.获奖作品可作为创作人员单位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3.征集作品报送要求标准

  (1)平面类:作品按照“文件名.TIF”或者“文件名.JPG”格式,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2)广播类:作品制成音频文件,与广告词文稿一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3)影视类:作品制成MPEG格式,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每件作品留出10秒间隔,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以上三种作品形式均使用中文。

  邮箱:jzgsjsgk@sina.com

  联系电话:8866930 8866166

  焦作市文明办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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