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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四中关于文明家庭室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焦作四中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的活动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睦,校园和谐,根据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校工会是负责组织实施这次评选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广大家庭的文明和谐程度为目标,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相互文明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二、评选对象 我校教职工家庭。 三、评选时间 2017年10月15日—10月30日 四、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以下各条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在学习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夫妻互敬、互爱、互帮、互学,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家庭团结,婚姻幸福美满。 4、尊老爱幼,赡养、照顾老人,抚养、教育子女,家庭和睦,民主平等。 5、团结邻里,彼此尊重,互谅互让,相互帮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邻里关系融洽。 6、热心单位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诚信待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 五、评选办法 1、以教职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校工会成立“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校的评选工作。 2、以行政、年级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其中,行政部门推荐1—2个文明家庭;各年级部推荐1—2个家庭。 3、学校评选工作小组评定后,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氛围,使评选推荐的过程成为教育教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真正把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文明家庭评选推荐上来。
焦作四中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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