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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四中关于文明科室评选表彰的活动方案

    焦作四中关于开展“文明科室”评选表彰的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文明科室”评选表彰活动,并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立健全和落实制度为关键,以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文明、和谐、争先创优的活动氛围,树立起团结敬业、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教学水平的良好精神风貌,打造文明和谐、奋发向上的学校形象。

二、评选对象

行政科室、各年组教研组、备课组

三、评选时间:

2017年10月15日—10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1、管理好。实行科学管理、文明办公、依法办事;民主管理得到充分体现;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小组、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团结好。科室人员团结,认真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学校党小组保持一致;科室负责人党性强、作风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率作用突出。

3、思想好。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参与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科室人员有较强的文明科室创建意识;坚持经常性思想工作,科室人员理想信念坚定,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4、业务好。科室人员自觉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显著。

5、纪律好。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举止文明,衣冠整洁,仪表大方,礼貌待人,不会私客,不办私事,不打闹、离岗、聊天和上网玩游戏。

6、秩序好。遵纪守法蔚然成风,无宗教和迷信现象,教学、工作秩序良好。

7、风尚高。科室人员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文明行为规范,发扬和践行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8、卫生好。认真打扫室内外卫生,环境整洁、优美,卫生达标。积极参与学校环境的绿化、亮化和美化工作。

9、安全好。安全意识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无违纪案件,无群体性事件。

五、评选方式  “文明科室”评选活动由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选小组负责考核、验收。“文明科室”每个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评比。

六、评选步骤  

1、在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先由各科室、各年组部推荐,然后由学校创建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2、“文明科室”经审定后,授予“文明科室”称号,并悬挂流动红旗,给以表扬。

七、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各年级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营造浓厚的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集体氛围。

2、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真正把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科室评选推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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